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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0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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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玉溪司法所工作人员陈治宇违规收取工伤待遇纠纷案件受理费问题。陈治宇在未按规定向司法局备案情况下,分别于2013年11月、2016年6月代理原龙项乡桂圆村村民杜某某和米心镇高坎村村民蒲某某的工伤待遇纠纷案件,收受杜某某1000元、蒲某某2000元案件受理费。另外,陈治宇分别代领了杜某某赔偿金7.5万元、蒲某某赔偿金6.3万元,未及时给付杜某某和蒲某某,直接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11月、2017年5月,陈治宇将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给了杜某某和蒲某某。2017年11月,区监察局给予陈治宇行政降级处分。梓潼街道纪念碑社区党委委员、纪念碑社区柏树坪党支部书记陈开敏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4月,陈开敏以生病为由向梓潼街道申请城市低保并获得批准,其家庭2013年4月至2017年7月享受城市低保,共领取低保金4.078万元。在这期间,陈开敏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不但没有如实向纪念碑社区和梓潼街道办事处报告自己收入情况,反而通过开具虚假收入证明上报,继续领取低保金。经民政部门认定,陈开敏家庭从2014年1月起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应退回低保金3.524万元。审查期间,陈开敏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上交财政。2017年12月,梓潼街道党工委给予陈开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潼南区纪委)
来源:廉洁潼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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