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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因未履行义务,上了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在外地工作被辞退,只能打零工,到处漂泊,“失信”的强大威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回乡给付执行款。近日,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让一位“老赖”回头是岸,履行了法定义务。
屈某、肖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肖某于2014年不幸患精神病,身为丈夫的屈某既不拿钱给其医治,也拒绝扶养妻子,甚至害怕年幼的女儿遗传精神病而拒绝抚养。当地村委会指定肖某之父肖老汉作为母女二人的法定监护人。肖老汉年老体弱,家徒四壁,维持三人的生活相当困难,遂于2017年7月,诉至潼南法院,要求屈某承担母女二人的生活费。经法院调解,屈某愿意分别支付二人每月500元的费用,但始终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查询被执行人屈某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库,并多次驱车前往其所在地实地调查,但既未发现屈某踪迹,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方打听,找到屈某母亲做工作,希望她能规劝屈某及时履行义务。三天后,远在广东打工的屈某现身法院,对着执行法官大倒苦水,称自己现在因为上了“黑名单”而居无定所,没有稳定工作,想先部分履行义务,早点把“黑名单”撤下来。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屈某的心防被突破,七尺男儿留下了愧疚的泪水,当场表示愿意借钱履行全部义务。肖老汉念在翁婿一场,愿意将案件撤回,解除对屈某的全部强制措施。屈某重回“自由身”,肖某母女也得到了生活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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