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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2 11: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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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2015年,政府承包给重庆市潼南区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法人李玉琼,重庆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唐渝洋,在修建滨江路,在滨江路滨江1号路段,因为之前那里有一条河沟,这两个公司就用下水道管子连接,但是由于他们错误的判断,下水道管口过小,一下雨水流太多,就流不出去,导致积水过多,形成人为涨水,导致,当地居民个体户张代富的两个冻库被淹没甚至冲垮,张代富向我们潼南法院要求这两个公司赔偿,将两个公司告上法庭,由于鉴定中心有能力鉴定的机构,不在法院数据库,但是现在两个公司拒绝鉴定,试问,由于你们的责任,导致张代富损失惨重,政府如此相信他们,他们却做着豆腐渣工程,导致该路段在17年又重新修建,多余的费用谁买单?现在还拒绝鉴定,如果他们没有错?为什么拒绝鉴定?请政府帮帮张代富,张代富,也不是要求陪多少,现在只想挽回自己的一些损失,希望政府能公开,公平,公正的帮一下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如果你们都不帮,那我们又该找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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