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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0 16: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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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石柱村王胡林原3社,我邱体春原4社,现合并为同一村民小组。2019年1月1日王胡林强行霸占我家晒粮食的地坝修建活人墓地,当时王胡林请人看地时与我老爸口头协商同意他修建在地坝路沿石外面,他现在却强行修到我家地坝里面。$ i# F- G- R" j' \8 D; f+ v
1月2日上午村长张平,村会计调解员刘昌全,村民组长邱全中来调解,王胡林及两妹夫辱骂并扬言要打我老爸,你昨天同意了的,今天不同意不行。人多势众,持强凌弱,我老爸一直不同意修到地坝里面,因地坝下面不足五米就有我家生活饮用水水井,要污染水源,国家明文规定水井百米内不能建坟,王胡林却一直在我家地坝打坑,刘昌全不准我老爸制止,故意让王胡林修建,下午我老爸报了警,警方问刘昌全王胡林停工了没有?刘昌全说上午都停了,我老爸给警方说没停,最后两民警和刘昌全一同到现场才叫停工。
$ C9 { l- ~- c; n1 z 1月3号邱全中,张平,刘昌全,支部书记邹仁兵同司法所李红国一道来到现场,我表姐夫颜奇志说你是3社的人,只能在你3社的地方建坟,要在4社建坟,起码要4社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员同意才行,4社社员刘仁才连说数遍3社到4社建坟万个不可能。在场的调解员没有一个作出任何的答复,也不听取我方任何意见,李红国问了事情经过,强迫我老爸口头协议就有法律效力,下面只解决饮水问题,我老爸也出示了我的房屋所有权证,当时李红国宣读了房屋四至及使用人,使用面积94.5平方米,其中房屋四间65平方米,地坝29.5平方米,邹仁兵说地坝是国有土地,王胡林说国有土地谁都可以建坟,我老爸说八宝山也是国有土地,你不去建,李红国则说我老爸,邱正余你不同意,我以后不来调解了,不管你牛打死马,马打死牛,关我屁事,你儿子是公职人员,到时候叫你儿子回来解决,对你儿子有极大影响,不一定还丢失工作,看你愿那头,你同意我就把你地坝使用权解决给你,水井搬迁费2400元。有钱就可以这样任性吗?他们每个人都知道房屋和地坝的合法使用人是我,却没有任何人与我打过一声招呼,过问过我。凭什么水井先建,要搬迁水井?强占我的地坝,侵害我的合法权益,他们就这样串通一气,偏向一方,威逼恐吓,强迫我老爸签字同意,他们不尊重事实,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乱作为,还一直劝我方让步,也不知道王胡林给了他们多少好处,还说什么风清气正,法制公平。& B' s3 w' n& R S$ e# p
因我长时间在广东打工,过年才回家,2月14日我和我老爸一同去向镇长反应了情况,镇长说是我们教育工作不够,并表态邱体春是你的别人争不去,是别人的你争不来。他叫副镇长张豪负责处理此事,并表示他会负责并跟进,还做了上访记录,2月15日张镇长和综合办卿主任及村长一同看了现场,卿主任说这事全国先例,哪有把坟建到人家地坝的,太过分了,必须拆除,不然子孙后代都麻烦。我就马上当着大家的面给王胡林打电话,王胡林在电话里乱骂,过了几天卿主任打电话过来说联系不到王胡林你们自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张镇长说没商量好不准下葬,后来我老爸又去问了镇长廖欣,他说你自己之前签了字的。
8 @) x# \& |& x7 W( h8 K 干部难道都是几面人吗?这明显就是包庇纵容属下乱作为,政府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可是这样的政府老百姓还有什么盼头?2 E0 x' P( C- I8 [) k&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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