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居民,可以凭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原件,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电量免减手续每月可免费用电10度!
城乡低保人员可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标明的有效期内享受免费电量: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可以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标明的发证时间起至当年12月止享受免费电量。注意:有效期内仅需办理一次手续;有效期后若需继续享受免减政策,可在民政部门进行资格认证后,再办理电量免减手续。 市民可在以下供电营业厅办理电量免减业务: (1)柏梓供电营业厅:44710046 地址:柏梓镇四季欣超市旁边 (2)塘坝供电营业厅:44340222 地址:塘坝镇地税所旁 (3)桂林供电营业厅:44590763 地址:江北新城实验二小后门旁或铜新花园小区后大门对面 (4)古溪供电营业厅:44590763 地址:古溪镇税务所旁 (5)小渡供电营业厅:44270012 小渡镇小渡宾馆旁 (6)双江供电营业厅:44860045 地址:双江高速路口向双江镇方向前行200米 (7)同建路营业厅:44550248 地址:潼南区25队县车队左边前行50米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