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全区所有场镇暂停赶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源,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活动引发疫情大面积快速传播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2020年1月27日12:00开始,全区所有场镇暂停赶集,结束时间根据外环境监测情况另行通知。请各镇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解释工作,并请社会各界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重庆市潼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 (来源: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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