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有关区县新冠肺炎疫情 分区分级等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变化,按照《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区分级标准,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部分区县(自治县,含开发区,以下统称区县)分区分级等级进行调整。 一、将北碚区、綦江区、潼南区、荣昌区、重庆经开区、铜梁区等6个区县纳入低风险区县。 二、将巴南区纳入中风险区县。 三、其他区县分级分区等级不变。 各区县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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