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起草了《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意见建议请于11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cqsfgwsfc@sina.com 2.传真:67575442 3.邮寄信件: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401121)  附件:《重庆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具体调整方案如何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 | | 收  费  标  准 | | | | | | | | | | | | |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寄宿制(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 3.市级示范幼儿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
各区县发展改革、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测算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履行法定定价程序,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时间,原则上中心城区分两年逐步调整到位,其它区县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确保社会稳定。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每天的17︰00至19︰00,收费标准为10元/生·次,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该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关于幼儿园收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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