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近期,潼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潼南这些群体将获得政府资助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重点资助对象
♥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城乡孤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低收入救助对象。包括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持证残疾人。 ♥享受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家庭(含手术并发症人员)。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贫困户(不含未享受待遇的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
上面的人群你是否符合条件呢? 另外,根据人群资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具体标准如下: ↓↓↓ 从2021年起,符合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补贴政策且自愿参保的居民,其个人参保资金由区财政按以下标准资助:
(一)重点救助对象、持证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含子女)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选择“一档”标准参保的,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给予全额资助;若自愿选择“二档”标准参保的,老复员军人给予全额资助,其他对象仍按“一档”标准给予资助。
(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本人参保的,按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按“一档”标准的80%给予资助。
(三)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参保的,按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按“一档”标准的70%给予资助。
(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贫困户(不含未享受政策的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参保的,按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 “一档”标准的70%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6元。
资助对象是多重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以上就是潼南困难群体 城乡居民医保获得政府资助的具体内容了 快快告诉你身边 符合条件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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