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草案)》,并于2017年1月1日施行。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市人大及市城乡建委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了解读。 综合管理谁牵头?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山介绍,我市现有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照明、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石油等管线近20种,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行业监管部门。 《条例》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明确了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管线管理体制形成“1+N”的模式,既能发挥各部门专业监管优势,又能互相协调照应。 如何拉上马路拉链? 制订年度计划来统筹 管线多数依附道路建设,道路反复开挖、“马路拉链”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条例从制度设计上要求,以编制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的方式,来统筹多家管线建设时序。 具体方式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并告知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道路建设计划编制本行业管线建设计划,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道路建设计划、道路挖掘计划对各类管线建设计划进行统筹平衡,形成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使得同一地域道路与管线建设尽量同步实施,缩短工期,减少反复开挖。 如何杜绝野蛮施工? 设计有要求损坏有处罚 市城乡建委总经济师余晓斌介绍,《条例》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方案设计之前,应当收集施工现场、毗邻区域城市管线准确、完整的现状资料,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要求相关单位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保护既有城市管线。” 因施工不当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条例》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些规定,明确了有关建设各方在管线保护方面的职责,规范了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 通过这些环节的监管,今后野蛮施工、挖爆管线的乱象可以得到有效遏制。 数字 9000公里 截至2008年,市燃气集团所辖天然气管线已近9000公里。这些燃气管线一半以上使用年限超过20年,处于老化状态。 50公里 重庆目前已在江津、永川、垫江、梁平、云阳开始建设综合管廊,试点长度大概5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