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的胡文(化名)捡到一部手机后,将它扔到了天桥下的垃圾桶里,为此赔偿了失主1300元。 7月25日上午9点41分,双凤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彭女士报警,称在空港某银行存钱时,将一部价值1300元的金色华为手机落在柜员机上。 民警查看银行监控发现,手机被一名穿着花T恤的年轻男子捡走。根据男子取款信息查到,男子叫胡文,30岁,他称,因尝试了很多次都打不开密码锁后,便将手机扔到了银行对面天桥下的垃圾桶里。 民警告知胡文,捡到别人遗失的有价值物品,应主动归还或者交给公家处理,不能毁坏或者据为己有,否则将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在民警的法制教育下,胡文同意赔偿彭女士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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