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39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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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5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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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我区在区行政中心三会议厅召开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会。会上,副区长朱福荣要求,要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我区各部门、镇街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区残联、地税局、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就政策解读、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安排。据了解,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为2016年8月1日至8月31日,以后年度按照《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时限执行,即以后年度残联审核期为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地税征收期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朱福荣指出,残疾人劳动就业不仅是解决残疾人生活出路的根本途径,而且有助于他们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提高其自身的社会地位。我区现有残疾人6.3万人,其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5万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残疾人按比例的就业率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区残疾人就业的任务仍然艰巨。各用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义务,积极主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
朱福荣要求,区残联、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及时沟通、协同配合,强化征收管理,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和自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舆论氛围;坚持依法征缴,加强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金作用,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确保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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