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奎文公安分局接到奎文区纪委移交案件,奎文区大虞街道北虞社区党委原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借出集体资金28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将此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原来,今年2月份,村民举报谭某涉嫌挪用集体资金线索,纪委介入调查后于4月13日立案调查,8月1日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接到该案件后,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根据纪委提供的谭某涉嫌犯罪的线索展开调查。从警方了解到,谭某今年52岁,2000年10月起,任大虞街道北虞村党支部书记;2002年4月起,任北虞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10年5月起,任北虞社区党支部书记;2010年7月起,任北虞社区党委书记、北虞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任北虞社区党委书记。任职期间,谭某未经集体研究,将2800余万集体资金私自借出,超过3个月,造成1390余万元尚未归还。 办案民警介绍,经过调查,目前警方已经查实谭某在任职期间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决定挪用本单位资金150余万元借给个人使用,其中:2009年5月,谭某通过他人介绍,私自将1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一家企业周转,后该企业未按时间归还;2009年3月,谭某私自将20万元集体资金借给在大虞街道租房开店的陈某使用;2012年11月,谭某私自将10万元资金借给村民谭某某使用,至今造成110万元资金无法归还。谭某到案后,对其挪用资金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警方正根据相关线索,对案件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 8月21日,从奎文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法律规定,奎文警方已将谭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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