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广泛征求民意,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涪江大桥进行爆破拆除。本次爆破拆除方案经专家论证,报重庆市公安局批准。爆破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10:30时。 爆破警戒范围: 涪江大桥上下游各500米(含滨江路沿线及滨江公园);南北桥头建筑物200米,通视情况500米。 警戒信号: 此次爆破共3次警戒信号: 1.预警信号,10:10时发出,各警戒点警车鸣长笛30秒。 2.起爆信号,10:29时发出,各警戒点警车鸣长笛30秒。 3.解除信号,警车间断鸣长笛三声,警戒解除。 注意事项: 1、警戒范围内的广大市民请配合工作人员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时前撤离至安全地带。 2、爆破期间任何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警戒区域内,其它区域在楼房内的居民不得在窗户、阳台、楼顶等没有防护的地方观望。 3、警戒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商家请提前安排工作,将精密仪器、贵重物品、易碎物品进行封装,应对其进行必要的防护并放于安全位置,或提前将其转移至警戒范围外或置于稳定可靠场所。人员撤离时请关闭水、电、气,锁好大门并关闭窗户。 4、2016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起对莲花大桥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上桥,直至警戒解除。 5、在上述时间段内,警戒范围内不得停放车辆。 6、对违反本通告,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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