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39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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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2 09: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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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据知情人透露,渝北区唐庄小区的不少居民收到了一封催促缴纳物管费的律师函,他们意见很大,他们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反给自己发律师函,无疑是“倒打一耙”。但是物业公司给出的说法,却与居民完全不同。 几位居民表示,律师函上表示居民因未缴纳物管费,催促居民尽快缴清拖欠的物管费,否则将向法院起诉。几位居民承认确实未缴纳物管费用,但不缴纳物管费用是有原因的。
居民徐光禹认为,小区物管公司——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的合同2010年已经到期,物业公司的服务也难以让小区居民满意,所以部分居民拒缴物管费。“小区安保、清洁等方面不达标,让我们怎么满意嘛。”说起不缴物管费的原因,居民们大倒苦水。此外,小区电梯维修、车库以及房屋出租的收益问题也是居民抱怨的重点。民王盛全称有好几年没缴物管费,收到律师函他当场就撕毁了,“一个没有签署合同,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物业公司,凭啥缴费?”
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唐庄小区的张经理表示物业合同的确于2010年到期,但由于唐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所以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协商后继续履行物业服务。
居民反映的物业公司私自出租车库以及公共面积用房的收益问题,张经理称,出租行为均由开发商进行,所得的收益也属开发商,这是居民误会了。至于小区安保、清洁以及电梯维修等问题,张经理表示,小区一直按照规定进行安保和清洁服务,对于电梯也定时检修和保养,“这些都有记录。”
“聘请律师催收物管费实属无奈。”张经理介绍,未缴纳物管费的居民只占一小部分,由于拖欠时间过久,多次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只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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