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透露,50岁女子张某来到栖霞公安分局龙潭派出所报警,声泪俱下,“我这个年纪了,经不起这样的恐吓,只想平平静静地生活。你们一定要帮帮我!” 张某的丈夫早年去世,一个人拉扯女儿长大。今年上半年,有人给张某介绍了单身多年的冯某。二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张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冯某提出分手。谁知,冯某不断来到张某家骚扰,看到张某不愿意搭理,冯某甚至采取撬锁之类的极端手段。张某实在无法忍受便打电话报警。民警来到她的家中观察门锁,并未发现锁上有可疑的指纹,于是建议张某在自家装上监控以便获取证据。可是,张某不会操作监控设备导致设备经常失灵,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来到她家中将设备调试正常。 10月25凌晨1点左右,张某在客厅的沙发睡觉,听到有人在撬锁,气得大哭起来,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调取监控录像,发现监控中有一名男子手拿老虎钳,鬼鬼祟祟,向四周张望过后便用老虎钳撬门锁。民警随后将冯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批评教育。据了解,冯某今年60岁,多年一人生活,非常渴望找个伴一起生活。考虑到冯某年事已高,且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在警方的协调下,双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警方提醒,遇到感情问题一定要理性处理,切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做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错误举动。这起警情中,虽然最终冯某没有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但如果造成了恶劣影响,极有可能触犯法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更为恶劣影响的,《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