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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1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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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11月7日通报:重庆市调整完善全市大病保险政策。一是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再另外单独缴费,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二是确定全市城乡居民含武警官兵、监狱服刑人员的2017年缴费标准。三是出台《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通知》,从明年起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自付费用起付标准至10万元内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减轻了市民负担,减少了生病又扛又拖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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