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39 天 连续签到: 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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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5 09: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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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凡在重庆市范围内发生的临时、特殊困难的,可申请社会救助基金,根据救助标准,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5年来,社会救助基金会共筹集资金8358万元,支出救助金6277.82万元,对2743人实施救助。 据悉,不论是我市户籍人员还是在我市居住,甚至是就学或旅行的人员,如因生活或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社会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社会救助基金。
据了解,社会救助基金会根据申请对象不同的困难状况、困难情形等分为大病医疗救助、重大灾(伤)害救助和特殊困难救助,并确定相应的救助标准,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5年来,社会救助基金会共筹集资金8358万元,支出救助金6277.82万元,对2743人实施救助。
其中,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的,按其一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限额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00000元;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成员重大人身伤害,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根据家庭自救能力和不同的困难情形给予救助;人民群众关注程度高的极度困难的一、二类救助对象其救助额度可酌情上浮10%~30%,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重庆救助基金会秘书长韦荣介绍,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及时有效的救助。对特别紧急的当天申请,当天受理,特事特办,快速施救,5个工作日内,发放救助基金。一般申请件,审批时间不会超过20个工作日。所有申请只要符合条件,都能得到救助。“救助款发放以后,基金会也将跟踪督察,督察款项是否发放到位,困难人员是否还需要后续救助等。”韦荣表示。5年来,社会救助基金会走访了全市40个区县(含2个经开区)800多个乡镇1700个村居,行程20万多公里,入户18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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