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某谎称自己的妻弟死亡后妻弟媳要改嫁,通过为其“做媒”索要他人的“人情费”、礼金等,骗得钱财14400元。近日,綦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白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015年4月15日,被告人白某在綦江区古南街道白鹤村与张某相遇。白某谎称自己的妻弟死亡,妻弟媳想要改嫁,取得张某的信任。随后,张某即介绍赵某和白某认识。白某说要给赵某做媒,将自己的妻弟媳介绍给赵某,赵某信以为真。白某将二人带至綦江区火车站货场处,说介绍朋友需要“人情费”,向赵某和张某索要财物。赵某和张某分别付给“媒人”白某现金2000元和200元。 得手后,白某故伎重演,连续作案。经查,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白某采取上述方式先后七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4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白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