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透露,25日中午,女子小雨在一面馆吃面,一只狗在她脚周围打转,小雨将脚往里收了一下,小狗却突然往她腿上窜,小雨吓得忙用手驱赶,不料手被狗咬伤。而这只狗就是隔壁百货店李某家的狗。
8 `0 _8 L9 P; q* N& |$ p. z 民警带着她找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承担治疗费。谁知三天后,小雨给民警打来电话称,李某不愿意支付治疗费,与此同时,李某也拨打12345政府热线表示自家的狗不会无缘无故咬人,肯定是小雨踢打了狗,而且小雨治疗费高达1800元,他不能接受。 民警又组织双方调解,小雨说当地医院表示没有血清,必须到南京城区的医院打,于是赶到城区治疗,共计花了1800元。李某说,妻子不同意赔偿,料想小雨先踢狗,狗才咬人的,所以他们也要给狗验伤,看看到底有没有人踢它!民警找到一位目击者,目击者表示:“确实是小狗咬了这位小姑娘,可我自始至终没看到这个小姑娘踢狗。”民警向李某讲解《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后,李某表示愿意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