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上9点30分,南京迈皋桥迈尧路上一辆轿车违停在路边,车尾占用了盲道,导致一名盲人撞在车上,磕得满脸是血,路人见状帮助报了警。 当晚,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迈尧路沃德宾馆附近,只见一辆黑色丰田车停在路边人行道上,车尾挡住了盲道。盲人蔡某50多岁,因走到此处撞到了该车尾部受伤,鼻血直流。路人见状将他扶到路边,并用纸巾帮助止血。民警了解情况后,一方面与车主联系,通知其尽快前来处理;另一方面将蔡某就近送到医院救治。但是车主表示自己在外地,民警只好将该车辆违停情况通知了交警部门处理。目前,蔡某鼻部受伤经过清创处理已经无大碍,事情已经移交给交警部门进一步调解处理。 民警表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机动车及临时停车的,交警或者有关部门如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如果因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了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可对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民警提醒,盲人属于特殊群体,盲道也是为了照顾该特殊群体而专门设置的道路通行设施。市民如果看到盲道上有障碍物,应该及时提醒正在行走的盲人或在能力范围内将障碍物移走。作为市民,应当主动为盲人让出盲道,保障盲人的通行权,这不仅是法律上的要求,更是一个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