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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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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据知情人透露,1月13日早上7点左右接到报警,称自己的儿子走丢了。 % p- Q. I3 p- B0 ~. f+ E( K
民警了解到,其中两人苗某与谢某某原是夫妻,但已协议离婚。苗某47岁,谢某某43岁。两人的儿子苗苗(化名)自1月11日早上8时左右失踪不见。吕某某说,1月10日晚,他在村内找到独自玩耍的苗苗,带回自己的租住房休息,当晚苗某曾致电确认孩子去向。11日一早,吕某某本想带孩子前往苗某的店内干活,但中途苗苗提出自己去玩,自此“失踪”。发现儿子不见,苗某致电前妻询问,谢某某称也没见过。寻找两日未果后,3人共同到派出所报案。鉴于案情严重,草滩派出所向上级汇报该案,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公安未央分局刑侦大队、草滩派出所刑警队派出数十名警力全力参与侦破。* i- c$ x& x ?# @& ?( n
民警分析,孩子可能因成人间的恩怨遭报复遇害,也可能是自己走失,于是在孩子经常生活的区域摸排,并对其父母的关系网展开调查。随着调查深入,越来越多的破绽露出来。经摸排,苗苗已7岁,相当聪明,因父母无暇照顾,孩子常在父亲店铺附近自行玩耍,与很多邻居相当熟悉。民警分析,要在这样的环境下带走孩子难度很大。同时,谢某某报警称11日早上孩子走失,但另一路民警却查到她与苗苗11日下午在自己位于某商城的店铺附近的监控画面。民警还注意到,谢某某在报警后未表现出应有的紧张与焦急。另外,谢某某与苗某两人人际关系较为复杂,两人因离婚问题存在恩怨。在进一步的问询中,谢某某承认藏起儿子报复前夫的事实。谢某某说,苗某与她离婚后又找了一个女友,11日上午,她的一位朋友恰好碰到吕某某刚放在路边不久的苗苗,就将苗苗带到了她这里。她为了报复前夫,将孩子送到城南大女儿处,随后谎称未见孩子,并与苗某一起报警。
% u6 J5 {$ t0 i) u 案件水落石出,警方对谢某某的报假警行为给予了治安拘留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因为谢某某正处于哺乳期,拘留措施未予执行。“就算在我们揭穿她以后,她仍不以为然。”民警说,当事人谢某某的法律意识相当淡漠。 E" V- @- B+ A) H" I% O1 w) R5 R( [6 p& c/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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