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潼城车友俱乐部会员(持有潼城车友俱乐部会员卡和车身贴潼城车友俱乐部车标)在合作商家消费时,合作商家将给予潼城车友俱乐部会员优于市场价的商品或服务,并保证不收取市场价之外的其它附加费用。合作商家不得对潼城车友俱乐部会员使用任何方式变相提供高于或等同于市场价的商品或服务。 2、潼城车友俱乐部应通过潼南人论坛、短信中心、潼城车友俱乐部qq群等媒介引导其会员到合作商家消费,同时利用其会员宣传渠道对合作商家信息予以宣传或发布,以扩大合作商家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如遇合作商家举行优惠促销时,当优惠促销价高于本协议优惠价时,可仍按本协议执行或可给予更多的优惠。 4、合作商家有重大经营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潼城车友俱乐部将此信息及时传递给会员;如因合作商家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的责任由合作商家负责。 5、潼城车友俱乐部免费向合作商家提供会员服务标识物,合作商家应在显著位置摆放受理会员服务的标识物。 6、如有潼城车友俱乐部会员消费时对合作商家没按协议规定执行的投诉,由潼城车友俱乐部和合作商家协调处理。 7、如累计出现三次以上确因合作商家违违反本协议约定、潼城车友俱乐部会员的投诉的,经潼城车友俱乐部调查属实的,潼城车友俱乐部有权取消合作商家的会员单位资格,终止本协议。收回标识物并通过潼南人论坛、短信中心、潼城车友俱乐部qq群等等形式告知潼城车友俱乐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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