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我区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未来应对内涝、高温热浪、强风、冰冻灾害等能力将会明显提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包括潼南区在内的全国共28个地区作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这些地区将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针对强降水、高温、干旱、台风、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修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 据了解,我区将抓住这一重大机遇,以维护城市安全和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以城市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为目标,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保障城市水安全,提升城市生态绿化功能,努力构建气候适应型、智慧型城市,实现经济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