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下午六点多钟,余女士开车路过北碚蔡家地铁站附近时,看到了让人震惊的一幕:一名中年男子在路边,对着一名六岁的男孩拳打脚踢,而他们是父子关系。
+ }8 t0 F1 F1 O北碚蔡家派出所的民警将这名男子带走接受调查。据派出所民警介绍,这名男子当时情绪有些失控,做出了过激行为。目前,警方已经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这名男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十二条更进一步规定,“未成年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的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显然,新闻事件中的这位父亲,以不听话为由,对孩子拳打脚踢已经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行为,希望这位父亲,能够吸取教训,不要再做类似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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