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为了提升工程质量和保障安全,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都必须认领“责任清单”,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七条“禁令”不能碰! “责任清单”明确了七条禁令 在会议上,市城乡建委发布《重庆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将用3年左右时间,使重庆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提升。 出了事,“踢皮球”推诿责任行不通!市城乡建委建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将试行“清单式”管理,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谁负责一目了然。“责任清单”针对工程参建各方,包括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责任清单”明确了七条禁令: 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严禁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严禁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 严禁抽逃、挪用项目资本金; 严禁将不符合房地产住宅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付使用; 严禁不履行商品房保修责任、不得拖延履行商品房保修责任; 不做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或限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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