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好不容易才考取的机动车驾驶证,我区彭某某却要“回炉”重考一次,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8月7日晚20时8分,区交巡警双江大队民警在金滨路查获彭某某(20岁,C1证)饮酒驾驶刚购买的无牌照小车,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0mg/100ml。 彭某某刚参加完同学聚会,抱着侥幸心理在同学的劝说下喝了一瓶啤酒,因其2016年10月取得驾驶证,目前正处于实习期内,将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彭某某的C1驾证将被注销重考。 交巡警在此提醒:亲朋好友聚餐一定要注意适量饮酒,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自己也为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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