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重庆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提出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保障水平 各区县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 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 统筹考虑本区县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a步调整 确保不低于或高于 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截图 (点击可观看大图)
1、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
《方案》提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占比。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各区县要落实民办学校发展资金。
同时,建立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鼓励依法依规设立教育基金会并吸引社会捐赠,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公益性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支持高等学校通过科技开发、产学研合作、社会培训等方式筹集资金,优化收入结构。 2、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
《方案》提出,鼓励区县结合实际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落实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 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3、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
《方案》明确,要切实提高教师队伍保障水平。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区县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 各区县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本区县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同时,《方案》指出,要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 4、调整乡村教师岗位
乡村教师群体的待遇一直备受关注。《方案》提出,要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符合条件的教师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师范专业生均综合定额不低于其他专业的1.3倍,区县财政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教师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1.5%预算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来源:重庆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