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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1 17: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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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广大市民:为加强双江镇市容市貌管理,大力推进双江古镇建设,进一步提升双江古镇品位和对外形象,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结合双江古镇建设总体规划及环境整治,《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第十四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位于田坝新市场的经营商贩全部搬迁到金龙农贸市场(原文家坝农贸市场内)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搬迁时间
2019年8月15日前
2、搬迁对象
田坝新市场内露天、私自搭建物、彩钢棚内经营商贩、沿街摆卖、占道经营的所有经营户(自产自销的农户)。
3、迁入地点及联系方式
金龙农贸市场(原文家坝农贸市场内),需要固定摊位的商贩请及时与金龙农贸市场联系。
联 系 人:徐平学 联系电话:15825961939
4、搬迁要求
农贸市场搬迁,是全镇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经营户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古镇建设总体规划和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农贸市场的功能分区,迅速搬迁到金龙农贸市场(原文家坝农贸市场内)。田坝新市场经营户和沿街摆卖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物,镇政府将随时组织市场监管、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管办等部门督促检查,限期拆除,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拆除的经营户,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造成重大影响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2019年8月15日后田坝新市场内不得有任何经营行为。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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