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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0 08: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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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第18例新冠肺炎病人被确诊,系为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龙潭社区卓然水晶之城2栋的一名业主,根据潼南区疾控中心的公告,该患者周某为潼南第六例确诊病例的姨姐,属于新冠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周某于2月5日至13日在小区居家隔离,1-15日发病集中隔离,15日确诊。
我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如下:
1:周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该小区所有业主不知道她是密切接触者并居家隔离的情况,而且物业也表示不知道她是密切接触并居家隔离的情况,据一些消息周某有在隔离期间外出逛超市的迹象。
2:在15日确诊后潼南区政府相关部门没有采取任何手段与措施对该小区该患者居家隔离期间的地方进行处理,直到16日晚上该小区全体业主电话与潼南区防疫指挥部沟通后于16日晚10点多才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3:以往政府相关部门对被确诊病人的通告都明确的指出被确诊病人的详细情况(如:被确诊病人居住的具体地址,包括小区以及几栋楼),但是这次被确诊病人的公告就写了一个龙潭社区(社区的范围就大了,包括几个小区等)。
反映问题如下:
1:对于疫情的情况业主应有知情权,为什么确诊病人在居家隔离期间,潼南桂林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以及卓友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全体业主,也没有监管好隔离人员,还任其自由活动。
2:在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潼南区相关部门未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手段与措施,有防疫防控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在疫情严重的情况下不作为。
3:在患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后的通告的地址不详细,让全体公民在猜测的氛围中害怕甚至恐慌,为什么不公布被确诊病人的详细地址,是政府部门有什么考虑还是在隐瞒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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