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原外出健康证明自2020年2月19日作废。 附件: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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