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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14: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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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湖北咸宁 来自 中国湖北咸宁
2012年,广东梅州市的王女士与张某相识后同居,不料同居后两人经常吵吵闹闹,最终分手。2013年1月,王女士生下一个女婴,多年来女儿一直跟王女士一起生活。今年,王女士因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女儿,于是起诉张某,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小孩15万元的抚养费。但经亲子鉴定,女儿与张某并无血缘关系!王女士只好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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