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透露,一女子狠心将孩子留给保姆,已经消失两个月。
23日中午,南岸花园路派出所,6岁的玲玲拉着李忠菊的手,在派出所门口犹豫了好久:“婆婆,为啥子又来派出所?我不去。”李忠菊安慰着玲玲,就像自己的孙女,“你是乖乖,警察叔叔都喜欢你,他们帮你找妈妈。”说起玲玲的妈妈,李忠菊有些生气:“就没见过这样的妈妈!” 李忠菊是四川广安人,今年2月和丈夫一起到重庆打工,她本来找了个看店的工作,直到今年4月底,她偶然间在南坪农贸市场的电线杆上,看到一则招保姆 的广告。“说实在话,工资不算高, 第一个月2000元,如果干得好,从第二个月起,就涨到2500元。”想到可以在家照顾丈夫,李忠菊揭下了广告。招聘保姆的,是一个年轻的妈妈,叫小李,身份证上看29岁,有一个6岁的女儿。小李告诉李忠菊,她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只有找个阿姨照顾孩子,自己才能上班养家。李忠菊想,也是这个理,谁没有个困难的时候呢?想想她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不容易,李忠菊没签合同,也没收一分工资,就把6岁的玲玲留在了自己家里,唯一的凭证,就是小李给她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 李忠菊也没想太多,细心地照顾着玲玲。她管玲玲叫“乖乖”,玲玲管她叫“婆婆”,管李忠菊的儿子叫“舅舅”,俨然成了一家人。刚开始,小李也隔三差五打个电话问问,李忠菊也去过小李工作的茶楼,想到小李平时工作忙,李忠菊也尽量不打扰她。一晃,一个月过去,到了领工资的时候,可小李的电话却没人接,李忠菊给她发短信、发微信,小李也只是过了好久才回一条信息,说找孩子姑姑要了钱,就马上给李忠菊汇过来。但很快,又过了一个月。工资仍然没有着落。 李忠菊说,孩子刚来的时候,还是春天,穿着长衣长裤,而现在已经到了夏天,李忠菊就自己掏钱,给孩子买了几套衣服,还买了一条粉红色的公主裙,是玲玲最喜爱的样式。这两个月期间,玲玲还生了回病,给小李打电话她也没接,李忠菊就自己带着孩子看病。李忠菊的儿子也格外喜爱嘴甜又淘气的玲玲,总给她买新鲜的水果,好喝的饮料。但小李老联系不上不是办法,李忠菊不放心,6月底,眼看两个月到了,李忠菊找到了小李工作的茶楼,而小李早已经不知去向。“我当时好生气哟,离开了,你不应该给我们交代一下吗?”李忠菊说,那之后,她再没联系上小李,如今已经两个月了。 无奈,李忠菊向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报了警。民警介绍,根据李忠菊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民警当即给小李打去了电话,第一次,电话打通了,小李也向民警表示,会尽快来接走女儿,支付李忠菊的工资。但十几天过去,小李并没有兑现承诺,而之后,她的电话再也无法打通了。民警调查发现,小李是四川宜宾人,与小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后,民警发现,小李也许真遇上了困难。“他丈夫服刑,夫家也不愿意管这个孩子,而小李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民警介绍说,他们正在想办法联系小李接回孩子,因为李忠菊大姐家里也不宽裕,她丈夫在工地打工,一家人挤在两居室的租赁房里。23日,花园路派出所几位民警带上鸡蛋、饮料,专程到李忠菊家里看望了玲玲,希望帮助她尽快找回妈妈。玩耍的时候,淘气的玲玲活泼可爱,和民警叔叔、阿姨开心地玩耍着,而说起爸爸、妈妈,年仅6岁的孩子眼睛里也流露出一闪而过的思念和悲伤。玲玲说:爸爸妈妈都很爱她,只要不淘气,从来不会打她、骂她。她最喜欢爸爸了,因为爸爸总给她买好吃的。 花园路派出所民警介绍,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父母不能遗弃子女。而“失联”也是一种变相的遗弃行为,涉嫌构成遗弃罪。23日,民警让李忠菊给小李发了短息,要求她尽快接回孩子。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小李也最终给李忠菊发来短信表示,女儿已经6岁多了,她怎么可能不要孩子?希望李忠菊能帮帮忙,带满三个月,她再过十来天就会来接孩子,并支付三个月工资。而在最困难带时候给予帮助,她不会不懂得报恩。 |